各中标企业:
《关于做好2021年伊犁州直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购销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已下发到各级医疗机构,请各中标企业做好相关签订购销合同的准备工作。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伊犁州直公立医疗机构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购销合同
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直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伊犁州直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伊州医保发〔2020〕5号)文件要求,规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购销秩序,有效节约医保资金,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由州友谊医院牵头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组织实施的2020年伊犁州直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采购工作中标目录已经确定。为做好购销合同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标目录下载
各医疗机构通过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登陆http://ylzjy.ylqxzb.com系统查看、下载中标结果,登陆用户名、密码见附件。
二、 签约方式
购销合同的签订采取由中标企业携带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备案材料到各医疗机构分别签订的方式进行。
三、 签约程序
(一)合同的准备。中标企业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网站: www.zydzsw.net)下载《2021年伊犁州直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 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中标品种明细)》, 准备一式三份。
(二)合同的签订。由中标企业相关人员携带中标通知书、 购销合同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相关印鉴等到各医疗机构签订合同。
(三)合同的保存及备案。购销合同签订后,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各执一份,配送企业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一份。
四、 工作要求
(一)签订购销合同是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各县(市)医保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合同签订工作。
(二)本次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的签订工作应在2021年3月10 日前完成,3月20日开始执行《2020年伊犁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目录》,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同一产品的原则上执行新价格。届时州医保局将联合卫健委对各医疗机构购销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督查。
(三)签订购销合同后,各级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网上下 载的2020年伊犁州直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目录执行,如中标目录中的产品不能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必须先到州医保局完成备案后,方可自行采购。民营医疗机构可自愿参照执行。
(四)各县(市)医保局负责监督辖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购销合同的签订和履约工作。
为有效预防医用耗材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州医保局将联合卫健委不定期对该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签订购销合同相关事宜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龙 0991-3858322
伊犁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新疆信达宏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