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企业:
我市参加的国家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接续)第二年采购协议将于2025年1月31日结束,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5号)要求及工作部署,为确保第二年采购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三年采购协议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我市已填报冠脉支架接续第三年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
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接续)中选产品。
三、协议采购量及采购协议期
(一)协议采购量。第三年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填报的第三年采购需求量(详见附件)。
(二)采购协议期。第三年采购协议期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四、协议签订方式
协议签订主体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网址:https://yyhc.szggzy.com:9000/sso/login.html,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明确品种、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程序和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并应按要求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网上(线上)采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协议签订主体应加强协议续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按要求签订购销协议。
(二)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我中心将按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医保基金预付款给定点医疗机构。
(三)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开放深圳阳光平台系统,组织采购各方续签合同,同时做好后续采购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医疗机构在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加强对非中选产品的挂网价格管理,将非中选载药合金支架和不锈钢支架挂网价格高线设置为2850元/个。对超出价格高线的产品,实施备案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