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近期将对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产品经营管理”功能进行优化升级,根据前期企业咨询反馈以及申请授权中提交认证材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开展“一票企业认定”授权情况自查,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企业自查及整改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自查内容及整改措施
1.授权企业与被授权企业同步对前期授权开展自查,包括但不限于对提交的认证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重新进行核对。
2.自查存在问题的限期主动整改,整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申请变更授权,可以申请一票企业变为生产企业或上市许可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变为符合要求的受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的其他企业。
三、“一票企业认定”平台操作规范
招采管理子系统中,涉及“一票企业认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新产品挂网申请时选择一票企业,二是已挂网产品申请变更一票授权企业。
(一)新增挂网申请时可选择一票企业
未挂网产品可在新增挂网申请时直接选择一票企业。
1.选择的一票企业要有“生产(供给)类”身份。
2.注册为“经营(配送)类”身份的企业需要“追加身份”。
3.“追加身份”路径:“用户管理”-“机构基本资料”-“追加身份”-选择“生产(供给)类”- “全国总经销”-上传授权协议-核验通过后次日生效。
(二)已挂网产品申请变更一票企业
已挂网产品在“药品采购管理”-“产品经营管理”申请授权。
1.授权企业发起申请并生成授权文书。
2.被授权企业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3.“第一票企业认定”选择“生产企业或本企业销售公司”的,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或爱企查等企业之间有隶属或投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4.选择“受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的企业”的,需提交外省一票企业为被授权企业的证明材料:外省平台挂网药品信息中显示一票企业名称为被授权企业的截图,或外省一票企业认定结果公布或两票制备案公布及清单链接+截图,或外省集采平台订单+第一票和第二票发票。
四、特别提醒
1.请相关企业主动整改,限期内未主动进行整改的,后期在投诉处理或平台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评价。
2.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全国仅限1家,请授权企业慎重出具授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