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JX202502)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请申报企业通过【医用耗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符合申报条件报名产品信息表(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带量接续采购2025)”认真查看本企业申报产品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对应产品的注册证、采购单元型号及价格、所含套管数量等所有字段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周一)17:00时止。
二、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
(一)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异议反馈材料,详见附件1、2。提交上述材料时,请同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和与之对应EXCEL电子表格;如遇PDF版本与EXCEL电子表格信息不一致情况,以PDF版本为准。
(二)请各申报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对应申报产品的采购单元(原则上根据对应产品的注册证、技术要求、说明书等进行区分)和供应清单(以药交ID计);供应清单内套管数量与最小包装规格数量不一致且未进行澄清的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备注栏标注的申报产品),后续我中心将按照最小包装转化比调整该药交ID对应的套管数量。
(三)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在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耗材采购部门/医疗机构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药监主管部门发布或备案的技术要求、说明书等)的同时,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18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新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有关要求,请各报名企业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企业资质注册认证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此前在新招采子系统已完成注册认证的,无需重复操作),以避免影响采购工作。
三、服务与支持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