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方便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选择配送企业,经研究,现就2018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执行2018年度赣州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议价采购结果的通知》中有关确认配送关系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删除《关于公布执行2018年度赣州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议价采购结果的通知》中每个挂网产品可以选择1-3家配送的限制要求。
二、目前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选配送系统中保留了原有的配送关系,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自主调整。
三、其它规定要求不变。
赣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