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随着国家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医药价格治理加速推进,我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管理和虚高价格治理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为全面落实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治理举措,规范医用耗材挂网和采购交易行为,理顺医用耗材价格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3〕4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重构全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体系和治理格局。按照以省为单位推进医用耗材集中阳光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全程监管等措施,构建公开透明、应采尽采的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体系,形成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
(二)统一全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平台。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部署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建成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督为一体的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平台,实现医用耗材一个平台挂网、全省覆盖,消除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碎片化”现状。
(三)全面实施医用耗材带码阳光挂网采购。全省阳光挂网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必须是获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及代码(以下简称“医保代码”,国家未发布医保代码的除外),对照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及代码库信息,统一规范省招采管理系统医用耗材基础信息,实现带码挂网、带码采购。
(四)推进分类采购建立规范规则。全面实施阳光采购,扎实推进带量采购,鼓励开展组团联盟采购。逐步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规范。制定医用耗材挂网目录,明确医用耗材分类采购挂网条件,确定挂网价格形成规则,建立分类采购交易行为准则。建立医用耗材挂网目录、挂网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参与主体的相应责任和约束激励措施。
(五)强化综合协同监管。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的主体责任,坚持网上采购,杜绝网外采购。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监管,将网上采购要求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将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纳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和对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医用耗材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医用耗材质量和生产流通监管,及时查处耗材质量和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招采管理系统应用,优化交易服务。落实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强化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域失信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