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降低检测成本,根据牵头省份提供的中选企业主动提前执行中选品种价格的申请,现将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在线交易产品
在我省采购平台交易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企业,已提出主动降价申请的(产品详见附件1),调整后的价格从5月12日起执行。
二、未在我省在线交易产品
(一)申报范围
在本次广东省际联盟新冠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的企业和产品(详见附件2、3),产品包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IgG/IgM)、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总抗体)、新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核酸提取或纯化试剂、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样本保存液、拭子。实际中选企业以广东省际联盟新冠试剂和相关耗材带量采购公布结果为准。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三)申报流程
1.生产企业报名
拟申报产品的投标企业(指国产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同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以及进口、港澳台产品的国内一级代理企业)登录医用耗材基础库(网址: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已获得账号(编号hsxxxx)的投标企业无需再次注册报名。网上注册完成后,新报名企业需递交投标企业主体册资质材料、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4、5)。
2.产品申报
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的产品,可通过医用耗材基础库(网址: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网上申报注册证信息,维护产品信息,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基础库已维护且审核通过的产品无需重复申报,递交相关产品材料(详见附件6、7)。报名操作手册详见附件8。
(四)其他事项
1.因疫情防控要求,上述要求递交的纸质资料可以邮寄交至我中心,其中产品申报汇总表(附件7)的Excel版本发送至邮箱:zjsyxcgzx@163.com。递交的纸质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产品申报过程中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需与广东联盟新冠试剂耗材带量采购申报内容一致。
3.申报前请阅读《报名操作手册》(详见附件8)。
4.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