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宁医保函〔2023〕161号)要求,我中心现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脊柱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调整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价原则
参考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部件挂网价格高线、非中选产品半髋假体系统和单髁产品系统挂网价格高线(详见附件1、2),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进行价格调整的产品暂停挂网。
二、调价范围
人工关节非中选产品以及髋假体和单髁假体产品系统挂网价格高线(详见附件1);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部件挂网价高线(详见附件2)。
三、调价时间
人工关节非中选产品以及髋假体和单髁假体产品系统价格调整时间:2023年7月25日-30日。
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部件价格调整时间:2023年7月25日-8月10日。
四、调价方式
企业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s://nxyp.nxggzyjy.org),进入医用耗材模块中的“医用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商品管理"中的“阳光挂网价格调整”,进行调价申请。
五、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