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有关处室单位,各分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血糖试纸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梯度降价的通知》(宁医发〔2023〕27号),血糖试纸非中选产品梯度降价第一轮申报周期已截止。现就做好部分产品梯度降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降挂网价格。对主动响应降价并达到规定降幅的血糖试纸非中选产品,按企业申报价格调整挂网价格。请医保中心于4月1日前做好医保对接工作(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鼓励优先降价。对积极响应,降幅达到中选产品最低降幅(脱氢酶组 48.9%、氧化酶组67%),编码为 S-TY4233481、S-TY4233472的血糖试纸产品,参照中选产品相关政策管理。鼓励医疗机构在确保完成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的前提下,优先将其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目录,提高临床使用的选择面。
三、实行分类管理。对达到目标降幅的产品,列入"优先采购";对达到梯度降幅的产品,列入"鼓励采购";对未响应梯度降价,以及申报价格未达到梯度降幅的相关企业产品,列入"限制采购"类,并适时上调产品的自付比例。
四、持续开展梯度降价。自即日起至 2024年3月 20日,非中选企业可以在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采结算系统继续申报调降挂网价格,医保部门将根据产品降价情况,动态调整分类采购类别。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