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省际动态联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0〕18号)精神,现将陕西省新增挂网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导入我省平台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导入数据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执行的高值医用耗材和普通医用耗材产品数据,生产企业可通过账号密码登录系统查看本企业具体产品信息;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需求随时添加或更新本机构的采购目录。
二、产品数据中涉及到还没有在我省平台系统注册账号的生产企业(见附件)按以下方式进行注册。
(一)国内生产企业请按2021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平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的通知》(晋药招〔2021〕7号)规定,尽快注册平台账号并上传企业信用承诺,否则不予挂网采购。
(二)国外生产企业由国内一级代理企业进行注册,国内一级代理企业需将代理协议以及企业资质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生产企业因未进行平台系统上传信用承诺书而取消交易资格的,按照《关于持续做好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承诺书上传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1〕114号)要求,申请恢复交易资格。
四、各相关企业须按照《关于开展医用耗材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1〕14号)有关操作流程,完成医保编码信息维护工作,否则取消挂网销售资格。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