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医疗保障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为确保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顺利实施,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医药采购平台功能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省级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平台按系统采购人工关节改造方案》,积极完善医药采购平台功能,严格执行国家医用耗材联采办推送的人工关节医用耗材采购目录,按照产品系统开展挂网采购。确保初次置换人工关节按产品系统实施挂网采购,翻修用人工关节按产品部件实施挂网采购。
同时,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类)集中采购和使用数据交换实施方案》,通过接口将所有采购数据上传至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采购数据将纳入“中国医保医用耗材登记系统(人工关节类)”,用于相关产品的全流程全周期监测。
交换采购数据准备工作时间∶2022年1月中旬完成接口改造;2022年1月下旬完成数据对接联调测试;2022年2月中旬具备数据对接交换条件。
二、维护配送关系和签订合同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3日,中选企业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并建立配送关系。配送关系建立后,原则上在采购周期内不能变更。中选企业作为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选择配送能力强、规模大、覆盖率高、信誉好的配送企业,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
2022年1月14日前,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签订电子交易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022年1月18日前,省医药采购平台将配送关系和合同上传至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重要意义,提前部署,专人负责,依职能做好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确保人工关节集采中选结果在我省平稳落地实施。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