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有关规定,对注册证过期超过6个月的挂网产品将予以暂停挂网处理。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企业资质及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资质信息等材料的更新维护,并持续做好相关资质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更新操作路径如下:
一、企业资质更新:登录省招采子系统,进入“用户基础设置-企业信息维护与变更”模块,点击【信息变更】按钮进入编辑页面,填写正确信息、上传更新资质材料后提交。
二、注册证资质更新:登录省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采管理-省级基础数据管理-企业耗材资质库”模块,在审核通过页面查找相关注册证,点击【澄清】按钮进入编辑页面,填写正确信息、上传更新资质材料后提交。
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电话:025-83668690
江苏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