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我局印发《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二、主要目标
《通知》旨在加快推进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针对性解决我市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进一步规范议价采购交易各方行为,加快推动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挂网采购产品范围。明确在深圳阳光平台挂网医用耗材(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必须获得国家医保编码,严格贯彻落实带码挂网、带码招标、带码采购等相关规定。二是规范挂网采购产品价格申报。完善价格申报规则及审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对申报价格的审核质效;实行企业主动承诺制,并对其提供的相关产品及价格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开辟创新产品挂网快速通道,助推医用耗材产业创新发展。三是完善议价参考辅助机制。增加价格动态信息供议价参考,引导辅助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议价采购;健全议价预警功能,设置价格预警线,代替原挂网参考限价,警示提醒不合理高价采购行为。四是规范医疗机构议价采购。强化线上采购源头治理,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充分参考采购平台提供的价格信息,落实实质性议价采购,严格执行线上采购和自主采购备案,压实医疗机构采购主体责任。五是实施挂网采购产品动态管理。贯彻落实对挂网产品分区管理要求,引导医疗机构采购临床使用量大且供应有保障的“活跃区”产品;健全撤销和恢复挂网机制,约束企业规范挂网。六是完善供应配送管理。明确生产企业可自行配送或自主选择配送企业,保障生产企业对配送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七是贯彻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标准。强调采购交易各方在挂网采购全流程各环节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医保编码标准,夯实医用耗材采购精细化监管基础。八是加强日常监测和信用管理。完善常态化数智化监测评估机制,严格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加大对不良购销行为分级分类评价处置力度。九是强化考核约束机制。多措并举强化对公立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的采购交易行为约束,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持续净化行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