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账户类型
深圳阳光平台集中结算监管账户实行专户专用,设有自有资金账户和医保资金账户两个子账户。自有资金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和收取医用耗材交易货款;医保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医疗机构收取、使用医保预付资金(预拨周转金);各子账户相互独立。
(二)开户指引
1.开设虚拟账户
深圳阳光平台仅接受线上申请开户,不接受现场办理,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申请书等资料在线申请开设自有资金账户和医保资金账户。
2.实体账户绑定
自有资金账户和医保资金账户均为虚拟账户,应与实体账户进行绑定,方可进行线上结算,与自有资金账户、医保资金账户绑定的实体账户总数不得超过两个。线上结算支持7*24小时支付,医疗机构、企业的子账户之间可实时划转,实时到账。跨行实体账户入金(网银转账方式)到自有资金账户、自有资金账户出金(提现)到跨行实体账户所需时长不超过银行间相同金额转账时长。跨行实体账户入金(平台“充值”方式)到账时间遵循以下时效:15:00前入金,T+0傍晚19:00左右到账;15:00后入金,T+1(工作日)傍晚19:00左右到账。
3.结算账户信息变更
医疗机构、企业可在线上申请子账户所绑定的实体账户变更,但需保证变更后的户名等信息与子账户保持一致,变更申请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三次,变更期间影响充值/提现功能使用;子账户绑定的实体账户如变更户名,需在实体账户变更完3个工作日内向平台申请子账户户名变更,变更期间影响充值/提现功能使用。此外,医疗机构、企业不得随意注销与子账户绑定的实体账户,如确有注销需求,需确保子账户余额为零且先向平台申请注销子账户后方可注销实体账户,否则子账户无法提现。
深圳阳光平台负责对登记、变更信息进行齐备性、一致性审核,对不按要求提供变更材料的,不予变更;医疗机构、企业对所登记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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