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国医保办
〔2022〕4号),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规范采购价格
定点医疗机构采购的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系统,若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组成,采购总价不得高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系统价格。本市将对此类采购行为进行重点监管。
二、加快执行进度
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三方协议要求,进一步加快执行进度,完成约定采购量,确保顺利完成采购工作。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