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2〕206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公告》(第1号)要求,现组织我区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需求填报工作,相关填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产品范围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系统(以下简称冠脉支架),材质为钴铬合金或铂铬合金,载药种类为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
二、医疗机构范围
自治区有使用冠脉支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参加填报。
三、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由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以下简称联合采购平台),从有意愿供应本辖区的企业中选择产品,并填报每个产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填报总量不得低于2021年实际采购量的95%,填报每个企业的需求量不得低于该企业2021年实际采购量的70%,允许需求量在同一企业不同产品间调整,无法达到填报要求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医疗机构可使用原有账号登录联合采购平台,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负责盟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账号、密码的新增及发放,医疗机构密码重置由盟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四、时间安排
2022年9月29日12:00——10月14日17:00
五、填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精准带量。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采购需求填报工作,精心组织相关医疗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采购需求量。各地区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需求量等“带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二)细致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各地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逐级审核。要将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以及2021年历史采购量进行比较,如发现医疗机构填报的产品采购需求量过少,应要求医疗机构核实纠正或说明原因,必要时医保部门要进行核实。对于报量明显与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匹配的,要进行调整。发现相关方报量中的违规行为,可宣布相关操作无效,将违规行为报联合采购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要通过信用评价进行约束。如存在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系统内需求量与纸质盖章扫描件需求量不符等情况,应要求医疗机构核对数据后重新上传与平台内信息相符的承诺书,由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重新上传至联合采购平台。
(三)遵守时间,确保高质高效。填报系统关闭后,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的,由医疗机构及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自治区医保主管部门,并经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联合采购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邢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04515、4908367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