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近期,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部分已挂网医用耗材产品瞒报外省低价、重复申报等行为进行了核查,现将处理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核实瞒报外省挂网价格属实的28条医用耗材产品,取消其在我省平台挂网资格,同时将该产品纳入禁用数据库管理,该产品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中心不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详见附件1)。
二、对重复申报且有价差的6条医用耗材产品,取消其在我省平台挂网资格,同时将该产品纳入禁用数据库管理,该产品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中心不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详见附件2)。
三、对企业申请按核实后的外省实际最低挂网价下浮10%作为我省联动参考价的22条医用耗材产品,予以下调联动参考价及我省最高参考价,医疗卫生机构可进入系统查看更新后的我省最高参考价(详见附件3)。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