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投标企业、配送企业:
2022年7月在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数据库申报挂网采购的产品、部分移出交易目录后医疗机构申请的产品、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等四类自行采购产品已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进入配送关系建立和上线交易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采购基础库配送关系建立时间
2022年8月19日至8月25日。
二、阳光采购配送关系建立方式
投标企业与配送企业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建立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2)。配送关系建立以网上操作为准,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配送关系建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按分类建立配送关系;第二步,按二级目录选择配送企业(时间不受限制)。在省药械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分类配送后,投标企业再将产品勾选给配送企业。
三、配送企业报名
已获得账号(hpxxxx)的配送企业无需报名。未报名的配送企业应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填报企业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应将配送企业主体册资质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3)和《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附件4)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待配送关系建立成功后,将于9月初同步至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届时医疗机构可采购相关产品。
(二)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自行采购产品配送关系按照原规定执行,如需变更请查看:https://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5005&CatalogId=27。
(三)阳光采购配送名额每个设区的市不超过10家。
(四)配送关系根据平台相关规定,一年内仅允许投标企业在一个地区变更一次配送关系,本次新增不占用变更次数。
(五)企业遗失登录密码,可点击平台登录下方“忘记密码”及时重置。
(六)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数据库产品与临床实际使用比较有缺失的,各医疗机构应积极向省药械采购中心提出目录增补建议。省药械采购中心将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七)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阳光采购工作的要求进行网上采购,禁止网下和目录外采购。
(八)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咨询电话:0571-86401857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