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
为深化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应用,进一步提升我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提高各方交易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工作安排,近期我们研发上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好差评”系统(试运行),评价主体可对网上服务和现场服务进行评价。系统拟于1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服务“一项目一评价”。为保证评价内容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网上服务大厅,以项目为单位,评价主体可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办理完项目业务后,对服务环节进行评价。
二、现场服务“一次一评价”。评价主体可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或服务现场办理完项目业务后,通过手机扫码方式现场对服务事项进行评价。
三、“好差评”评价等级。评价主体可根据事实,全面客观进行评价,对评价事项可评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前3个等级为好评,后2个等级为差评。评价主体在业务办理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作出评价的,默认评定为“满意”等级。
四、“好差评”实行实名制。评价主体应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情况核实、回访。交易平台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确保评价主体信息安全。
五、意见建议征集渠道。如对“好差评”工作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来电或网络方式反馈,我们将不断改进平台服务水平。
电话:0931—2909345、2909202,2909293(技术)
网络:中心网站“互动交流”栏目中“调查征集”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