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挂网指导价格的函》要求,现就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挂网指导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以下简称“核酸检测试剂”)。
二、挂网指导价格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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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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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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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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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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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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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高于挂网指导价格、其他省集中采购平台中选价或挂网价的低值自主申报挂网。挂网价格在指导价格以上的产品全部纳入备选库管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6日—12月21日。
2.已挂网产品申报,企业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在“耗材交易”-“挂网产品列表(或备选产品列表)”-“降价或价格联动”,选择“降价”,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时间截止后,挂网价格高于指导价格的已挂网核酸检测试剂全部纳入备选库管理。
3. 未挂网产品申报,企业登录省平台,在“耗材基础库”-“产品信息”-“产品申报”对应相关栏目,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时间内申报的核酸检测试剂,申报价格不高于指导价格的直接挂网,高于指导价格的纳入备选库管理。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的核酸检测试剂,按照新产品挂网流程处理。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