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我省执行肝功生化类体外诊断试剂、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体外诊断试剂、安徽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等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三方协议续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选品种及三方签约协议采购量
中选结果按各项目最新中选清单执行。协议采购量见本通知附件(无新协议量发布的表示该项目未重新报量,按该项目执行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各项目产品信息由平台导入,企业无需申报。
二、协议签订
协议各方于2026年4月18日前完成协议签订,自主选择电子合同网签或传统纸质协议签订模式(协议模板详见附件)进行协议签订。电子合同网签供应商名单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公布第三方电子合同供应商名单及规范使用事项的通知》等相关通知。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签协议,因三方协议不能及时签订而影响中选结果落地的,相关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协议签订时间作为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考核依据之一。
三、确定配送关系
在我省交易系统确定的配送关系与三方协议配送关系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