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的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开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挂网产品(含中选药品、挂网药品、新冠检测试剂及耗材)补录完善医保编码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完善范围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可交易的挂网、中选产品(药品23位、新冠试剂及耗材27位)。
二、相关要求
1.已中选及挂网产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http://www.hljypcg.org.cn/),进入(产品信息管理)点击(产品信息)搜索产品进行医保编码维护。具体维护方法按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进行操作。
2.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的挂网产品已有医保编码的,请相关产品挂网责任主体重新核对或完善该产品的医保编码,保证药品医保编码23位,新冠检测试剂和耗材医保编码27位。
3.维护时间: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20日。
4.未按要求维护医药产品医保编码的企业,所产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电话:0451-87220728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220791/87220792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