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将分批暂停未维护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的在线交易产品,第一批次暂停产品(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如需恢复挂网,请按《关于继续开展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匹配工作的通知》(https://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4947&CatalogId=3)要求递交相关资料。以季度为周期,在每季度首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恢复挂网申请。
二、相关企业可于2022年4月22日起登录浙江药械采购平台“耗材交易系统”—“交易目录”—“国家医保编码查看”查询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匹配维护情况。
三、部分医用耗材代码匹配不一致(详见附件2),相关医用耗材企业可填报《国家医保耗材分类编码信息匹配填报表》(详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填报表(excel版本)发送至邮箱(zjzxhc@163.com),后续作进一步匹配。技术支持:025-68370459。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