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经营(生产)企业:
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方案》(鄂卫生计生发[2015]28号)的有关要求,经对补充报名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第二十二批)(名单附后)的企业信息进行了审核工作,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各企业及时下载附件仔细核对,如有申投诉,请在公示期内在网上服务大厅申投诉模块提交。公示期完成后无异议的,平台将补充报名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第二十二批)导入至交易系统。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4日。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