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采〔2021〕176号
各相关临床检验试剂企业: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公告》(以下称《公告》),为做好临床检验试剂产品联动降价工作,现对未纳入《公告》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范围的同类产品信息予以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示的产品,是指截至2021年9月30日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检验试剂交易系统内,未纳入《公告》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范围的同类挂网产品。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登录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系统-产品信息公示模块查看相关信息,重点核实公示的产品信息是否有误,是否属于《公告》中采购产品范围等。
二、《公告》中采购产品范围的感染性疾病实验检测、激素测定类别,企业须五项产品齐全。
三、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发送书面申投诉文件扫描件(须盖有企业公章)至电子邮箱:ahyycg@126.com。邮件名称请统一为“××公司关于检验试剂联动降价产品信息公示内容的申投诉”。并将负责本项工作的企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在《申投诉登记表》(见附件)中注明,以便及时联系反馈。
四、联动降价具体规则由省医保局另行制定。
五、公示期: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29日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