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叛《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药品)供应服务 企亚协议管理的通知》(宁医发〔2020〕64号)和《关于进 步加强医药企业医用耗材(药品)集中结算工作的通知》宁 医药采字〔2021〕5号)要求,各供应服务企业积极落实附上集 中采购集中结算相关要求,配送申请情况总体良好 但仍有部 分企业政策执行不到位,配送率、申请率偏低,现将有关情况 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阳光监管平台监测,南京平育共有3749家供应服务企业 开展网上集中采购集中结算。
6月份,网上配送金额23.63亿元。其中医用耗材配送9.89 亿元、药品配送1374亿元,综合配送率为93.21%、申请率为84.23%。
二、相关问题
共165家医药企业集中采购集中结算政策执行不到位,相 关考核指标偏低,具体情况如区
1.江苏优易麦医疗器育限公司、南京华东医药医疗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等39家医药企业(详见附件1、2),医用耗材 (药品)配送率在70%-80%、申请率在30%-60%。根据《关 于开展定点医质机构医用耗材(药品)供应服务企业协议管理 的通知(试行)》(宁医发〔2020〕64号)第13条有关规定, 对上述枢业进行督导约谈。
2. 南京伦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京金桥医疗科技有限 司126家医药企业(详见附件3、4),医用耗材(药品)送 率低于70%、申请率低于30%。根据《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 医用耗材(药品)供应服务企业协议管理的通知(试行)》(宁 医发〔2020〕64号)第14条有关规定,对上述企业暂停一个季 度向定点医疗机构供应服务资格,将通过医保高铁、江苏省药 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子系统“南京专凶 公示一周。公示期间,
企业可提出申诉,并将申诉材料印奇至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保 障中心;公示期满后,对未申诉或申诉不通过的企业,予以暂 停一个季度供应服务资格。
三、工 作 要 求
相关供应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侯用耗材和药品 集中采购集中结算政策要求,及时完成配送及付款申请工作。 对不能严格执行协议管理要求的供应服务企业,南京市医药集 中采购保障中心将视情实施约谈、暂停配送资格及延期拨付货 款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