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费用,结合北京、广东联盟新冠试剂耗材带量采购情况,经研究决定,我省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价格联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产品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纯化试剂)、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含保存液和拭子)和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
二、价格联动
(一)联动规则。根据全国现行价格水平,调整我省挂网限价:普通核酸组套产品(包含检测试剂、提取试剂和采样管)最高限价6.7元/人份;“核酸检测试剂”最高限价4.3元/人份、“核酸提取试剂”最高限价1.6元/人份、“采样管(含保存液和拭子)”最高限价1.0元/人份、拭子最高限价0.25元/人份;抗体检测试剂盒和抗原检测试剂盒联动全国挂网交易最低价。
(二)价格申报。产品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和省级集中采购中选价格,已挂网产品需联动全国最低价(含集中采购中选价),未挂网产品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请各相关企业按人份报价(见附件1),报价单位: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
(三)申报时间。2022年5月4日18时开始,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产品,企业可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挂网。
(四)申报方式。各企业登录河北省医用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hebei.udplat.com/login),在“新冠检测试剂盒及配套耗材”栏目完成相关操作(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实行限价挂网采购,各采购主体按不高于挂网价格在省平台执行网上采购。
(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价格联动工作将持续开展,企业可随时申报挂网。
(三)普通核酸试剂及组套类产品须在申报表“产品名称”中标注“组套”并在“注册证号”和“规格型号”中标注组套内所含全部产品注册证号和规格型号。混检采样管产品须在申报表“产品名称”中标注“混检”。
(四)如产生新的全国省级集中采购价,请各企业于5个工作日提交降价申请(见附件1),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
技术支持:4006182090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