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我省参加的冠脉导引导丝和导引导管带量联动第二年采购期已于5月31日结束,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第三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及时将执行文件传达至已填报第三采购年采购需求量的公立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带量购销合同的签订,做好后续采购和使用的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督促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二、第三采购年自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自2025年6月1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第三年度协议量统计。
三、市医保中心要做好中选产品采购和供应的监测,落实相关落地配套政策。
四、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及时做好货款结算。
五、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