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80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采购周期
按照《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约定,采购周期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自2024年4月1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本年度协议量统计。
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签订工作。
二、签订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协议签订主体,通过新招采子系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明确品种、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程序和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
三、督促工作
请各县(市、区)医保局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做好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签订工作。
市医保中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指导和审核,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各医疗机构在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根据职能范围分别向我局和市医保中心反映。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2322982,政务邮箱:sybj_jgzck@zhaoqing.gov.cn。
中心联系人:凌小姐;联系电话:2108856;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