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5〕169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LH-HD2025-3)文件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或说明书须体现产品为用于记录临床医学影像的医用胶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4020225900006开头的产品。分为由聚酯(PET)片基包被银盐和保护层组成的激光胶片,以及由聚酯(PET)片基、热敏层、保护层组成的热敏胶片两个产品类别。本项目不包含喷墨打印胶片、碳粉打印胶片和文印激光打印胶片。
二、填报主体
有采购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按我省的相关政策积极参加。
三、填报方式
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需求量,参考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量,填报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具体到规格型号。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总量如低于2024年的历史采购总量的80%,或高于2024年的历史采购总量的120%时,需在系统内填写理由。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医疗机构提交采购需求量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承诺书。
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市医疗保障局完成市级审核,并提交省级审核。
四、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时间:
2025年11月17日—11月26日12时。
市级医保部门审核时间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11月26日17时。
五、其他事项
医疗机构用户名密码沿用京津冀“3+N”联盟耗材采购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信息。需要重置密码的,可通过各市医疗保障局重置。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片类医用耗材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填报工作,加强账号和密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纪律提醒,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等“带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