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经营资质 |
有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加5分,有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加5分。 |
10 |
经营实力 |
所有者权益每1000万元得1分,不足部分按1000万元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以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招股说明书为准(以下称审计报告)。总分12分。 |
12 |
经营规模设施 |
(1)办公用房,每100平方米得1分,不足部分按100平方米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5分。
(2)仓库用房每300平方米得1分,不足部分按300平方米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12分。
(3)冷库每10立方米得1分,不足部分按10平方米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5分。
以上(1)(2)(3)三项以经营资质中显示并经食药监部门确认的为准,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租房合同。
(4)配送车辆每辆车得1分,总分5分。
(5)冷链运输车,每辆得2分,总分6分。
以上(4)(5)两项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并同时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车辆所有权为本公司)。 |
33 |
经营规模人员 |
以2018年6月份在本单位交纳五险的人员为准,提供个人社保交纳情况截图并且学历、职称证明,为医学工程、临床医学、中医临床、药学、中药学、医技等相关专业,学历、职称专业并且相同的每1人得1分。总分10分。 |
10 |
焦作市高值医用耗材配送覆盖面 |
每配送一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得0.5分,以省平台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数据为准。总分10分。 |
10 |
纳税情况 |
2017年或2018年1至10月份在焦作市域缴税,每50万元得1分,不足部分按50万元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最高得20分。 |
20 |
1、在焦作市地区有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以上得分可合并计入上级公司,但只能以上级公司一家企业进入磋商程序,合同签订必须由分公司执行,税收缴在焦作地区;
2、在焦作市地区有独立法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以上得分可合并计入投标焦作子公司。 |
经营规模业务收入 |
在焦作市地区有独立法人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公司经营规模业务收入以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网配送高值医用耗材额,提供省网配送额截图,每5000万元得1分,子公司配送业绩(焦作市)500万元得1分,总分10分。 |
10 |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配送焦作地区高值医用耗材配送额(以2018年11月下载的省网数据为准),每500万元得1分,不足部分按500万元折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总分10分。 |
在焦作市地区有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上级公司经营规模业务收入以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网配送高值医用耗材额,提供省网配送额截图,每5000万元得1分;分公司配送业绩(焦作市)500万元得1分,总分10分。 |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没有在焦作地区配送高值医用耗材的企业(不含在焦作地区设立有非法人分公司和在焦作地区设有全资或控股法人子公司的):以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省网配送高值医用耗材额,提供省网配送额截图,每5000万元得1分。总分20分。 |
20 |
配送方案:评标专家根据磋商文件中配送方案具实给分,总分5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