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为确保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二年协议期,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周期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请各县(市、区)医保局按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落地执行工作;请相关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要求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做好协议签订、采购使用、结清货款等工作。落地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反映。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