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配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采购管理的通知》(州医保发[2020] 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州第二批低值医用耗材联合限价采购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目录
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采取按类别、分批次进行联合限价采购挂网,第二批低值医用耗材限价挂网目录为缝合线、重水、眼科检测试纸、眼科手术刀、医用透明质酸钠、青光眼引流器、透析导管、体外循环管路、血浆分离器、血液透析器、血液灌流器、柠檬酸消毒液。(附件1)
二、挂网价格.
挂网采购价格以福建省三明市联合限价采购目录的价格挂网。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采购周
期结束前采取询价挂网。挂网期间,国家、湖南省及省际实行带量采购的按国家、湖南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产品挂网
(一)同一产品名称、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实行唯一厂家挂网。
(二)优先已在福建省三明市中选挂网的生产企业委托湘西州医用耗材采购平台上的配送企业配送挂网,委托配送企业不超过10家,挂网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8日;三明市中选挂网的生产企业未委托挂网的,其他生产企业按目录价格可委托湘西州医用耗材采购平台上的配送企业配送挂网,委托配送企业不超过10家,挂网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0日。
(三)挂网时各配送企业需向州医疗保障局提交《湘西自治州医疗卫生机构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配送承诺书》(附件2)原件或扫描件,各配送(生产)企业于规定申报之日0时0分0秒起可向州医疗保障局申报邮箱进行申报(申报邮箱:zybjyyzc@163. com),州医疗保障局根据申报邮箱收到各配送(生产)企业发送的《湘西自治州医疗卫生机构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配送承诺书》收件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挂网资格,为保证申报时间顺序确定的公正、公平,此次申报不接受现场申报,挂网企业的确定由州医疗保障局纪检员全程监督。审核通过的挂网配送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向州医保局提交原件资料。
(四)配送企业应保证提供的《湘西自治州医疗卫生机构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配送承诺书》信息应填写完整,签章、签名等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资料的,取消该配送企业在湘西州医用耗材配送资格。
(五)生产厂家在采购周期内以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涨价,并保证供货,采购周期内非特殊原因不保证供货的,取消该生产厂家该品种在我州供货资格。一个采购期结束后生产企业不能保供的,被委托的配送企业应提前1个月提交取消挂网申请。州医疗保障局按照竞争报价、谈判、询价等方式再确定生产企业。
《湘西自治州医疗卫生机构耗材联合限价采购配送承诺书》原件资料递交地点:湘西州经开区州府西路9号州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电话: 0743-8529610
QQ群: 454836008
邮箱: zybjyyzc@163. 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