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2012年度
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医疗机构,有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已经结束,为做好中标结果执行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中标结果
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www.hnyyzb.com.cn)进行公布。
二、查看中标结果
(一)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打开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二)点击 “河南省医用耗材交易平台”,通过用户名、密码及时登陆。
(三)点击“中标结果公布”,查看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
三、执行中标结果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不得高于中标价格采购。
(二)对于纳入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但未中标的产品,医疗机构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采购,原库存产品可延续使用至2013年2月28日。
四、采购、配送中标产品
(一)20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中标企业要抓紧做好网上转配送相关工作,中标企业可在各省辖市委托不超过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转配送;或指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河南省一级配送,一级配送企业可在各省辖市委托不超过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转配送,获得转配送资格的企业必须直接将中标产品配送到医疗机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操作帮助”“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委托和确认工作网上操作指南”。
(二)医疗机构自2013年2月1日起全部通过河南省医用耗材交易平台网上采购中标产品,严禁网下采购。
五、加强中标产品的监管
(一)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及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合同签订、采购、配送等工作。
(二)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中标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加强动态管理,严肃查处标外采购、违规采购、非规定渠道采购等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到集中采购带来的实惠。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