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部署,现就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试行范围
自11月1日起,贵州、江西、山东三省试运行联审通办工作,其他省份按要求陆续参加。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挂网申请。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我省于每月1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通网上采购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