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落实国家医保局对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统一接续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1-1)》《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办发(2022)4号)要求,现就医疗机构填报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
有使用人工关节类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
二、填报原则
医疗机构直接填报续签需求量,各医疗机构对各中选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续签需求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允许续签需求量在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不同中选产品间调整。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填报续签需求量。如续签需求量低于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上年度协议采购总量,医疗机构需在系统内填报理由。报量期间,系统内提供上年度协议采购量、年最大供货量、上年度实际采购量(依据截至1月31日的实际采购量折算的年实际采购量)等数据供医疗机构参考。如续签需求总量高于中选产品全国的年最大供货量,企业无法完全供应的,按比例调整,无法供应部分医疗机构可选择其他中选产品。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续签需求量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续签需求量盖章件。
时间安排:医疗机构续签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8 日9时——10日17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填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二)超过填报规定时间,药采中心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药采中心进行审核。五、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022-24538159 63359338、63359686、63350020 政策咨询:89152638
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