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卫函〔2019〕36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医保局,荆州开发区社管局、医保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3号),机构改革后,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并指导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同时,我市建立的“2017-2018年度荆州市医用耗材网络交易平台”已于2019年5月31日到期。为保障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采购医用耗材,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开展医疗业务,将继续沿用“2017-2018年度荆州市医用耗材网络交易平台”,直至与省医疗保障局搭建的“湖北省医用耗材统一招采平台”进行有效衔接。期间我市原则上不再开展医用耗材的备案采购工作,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继续负责相关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
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