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2011年度温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中标(成交)产品配送商”的通知
各有关供应商:
“2011年度温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已执行半年。为了更好的满足医疗单位的供应及服务需求,根据温州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决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允许申请再增加一家配送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1年度温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交易活动中,现中标产品所属大类类别下只有一家配送商的。
二、申请增加的配送商企业应属于在温州本地注册的企业,已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商业信誉良好,经营过程规范,参加本次项目前两年内,在市场经营活动等方面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
三、配送商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到此次集中采购所将承接配送的产品目录范围,符合药监等部门要求的各项经销条件。
请有关的中标供应商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包括中标企业申请函、配送商营业执照、配送商经营许可证、配送商册)加盖投标企业与配送商公章于2012年11月15日前递交至温州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逾期概不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577-88996251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1105室
配送册下载:附表14-配送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附表15-配送承诺书(供应商自行配送)
附表16-配送承诺书(供应商委托配送)
附表17-配送方案及承诺书
温州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