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网上提交的挂网申请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价格信息等内容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依企业申请,拟纳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医用耗材产品信息、企业自主申报的挂网价格和部分外省挂网价格等(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
三、相关要求
经查询部分产品的企业申请挂网价格高于外省挂网价格。请相关企业核实有关价格,在系统重新申报价格信息,在下一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登录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耗材交易结算-业务办理管理-业务办理查询”界面,新增业务类型“耗材-挂网信息申诉”,于11月15日17∶00前网上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诉材料,并在标题中注明“第77批耗材公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或复核无误的,取低价为挂网价。
暂未审核和报价的产品,以及其他需要新增挂网的产品,后期将分批予以公示。如后续在全国其他省份有更低价格,生产企业应在30天内对我省挂网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联系电话:0791-881023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