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和我市人工关节类、起搏器类、人工晶体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结果的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阳光采购
前期各医疗机构维护的本院目录将同步到交易系统,自4月25日起,各医疗机构可以开展网上采购,采购流程延续现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管理”的各项功能流程,具体操作方式参见操作手册。
二、开展合理议价
对于本院目录中无初始采购价的产品,自4月25日起,医疗机构可通过议价确定采购价,议价流程延续现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管理”的议价流程,具体操作方式参见操作手册。采购平台将提供价格区间(企业报价和本市医疗机构采购价)作为议价参考。原则上,议价价格应参照同类产品在本市的价格水平,不得高于本单位历史采购价格。议价价格仅对本医疗机构有效。
三、维护本院目录
本次同步至交易系统的本院目录数据为截至4月24日各医疗机构在“耗材招标管理”功能中的维护结果。此后各医疗机构对本院目录的维护结果将在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正式执行前同步至交易系统,正式执行后,维护本院采购目录工作将转为日常。
四、做好供需对接
各有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要提前做好供需双方对接,确保企业与医疗机构建立配送关系。
五、签订三方协议
自4月25日起,开展人工关节类、起搏器类、人工晶体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各有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可在平台签订三方协议,具体操作方式参见操作手册。
六、确保中选备货
对人工关节类、起搏器类、人工晶体类、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中选结果全面执行前,要做好备货、换货、倒票、调价等工作,确保临床按时用上中选产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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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