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单位,各分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2021年第二批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第二个年度推广周期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为持续做好推广使用工作,经研究,现就第三个年度推广周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胶体敷贴等3种耗材、抗磷脂酶受体抗体IgG检测试剂盒等6种检验检测试剂,继续执行指导性采购计划(详见附件),推广使用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指导性采购计划组织落实,继续采购使用创新产品,持续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创新产品生产配送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阳光采购的规定要求,严格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集中结算。市医药集中采购保障中心要持续动态监测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配送、货款结算等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定期提供分析报告,通报相关情况。市医保局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采购周期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