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工作,促进医用耗材价格合理回归,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根据《深圳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深治耗办〔2020〕1号)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支持深圳阳光平台开展价格谈判的通知》(深医保规〔2021〕6号)等文件精神,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和深圳市医疗保基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指导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组织开展医用干式胶片价格谈判工作。
一、采购主体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谈判品种
本次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品种为已获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的医用干式胶片,包括激光胶片和热敏胶片,规格尺寸包含35×43cm(14×17in)、28×35cm(11×14in)、25×30cm(10×12in)和20×25cm(8×10in),具体范围如下: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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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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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前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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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干式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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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激光胶片:通常由聚酯(PET)片基包被银盐和保护层组成,用于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的记录,管理类别为一类。
2.热敏胶片:通常由聚酯(PET)片基、热敏层、保护层组成,用于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的记录,管理类别为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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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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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等医学影像及图文的打印记录介质,如:医用打印胶片、PACS超声诊断报告胶片等,均不纳入本次医用干式胶片价格谈判范围。
三、谈判结果执行周期
谈判结果执行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申报企业为取得本次医用耗材价格谈判产品范围内相关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申报企业。
2.申报企业应具有持续生产能力并承诺保障各中选产品对应所有规格型号在谈判结果执行周期内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
3.申报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申报企业参加本次价格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申报企业未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
6.受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委托的申报企业须持续持有覆盖整个采购周期的产品代理资格。如在申报、谈判结果执行周期内代理资格终止的,交易中心可经上报医疗保障部门同意后取消其申报或者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7.同一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产品原则上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产品资格要求
1.申报产品是指在本次价格谈判品种范围内,并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产品。本次医用耗材价格谈判申报产品以深圳阳光平台基础库产品ID作为申报单元。
2.涉及有效期的注册(备案)证等申报材料,必须在采购文件发布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申报产品须在深圳阳光平台维护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否则不可参与本次价格谈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4.申报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生产。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医用耗材交易板块下载相关文件。
六、报名方式
(一)申报企业在2023年3月1日18时之前通过深圳阳光平台相关功能模块进行正式信息申报。正式信息申报分三个步骤:一是将本采购文件附件1“承诺函”加盖公章后上传。二是维护产品信息、价格信息及其他信息并上传。价格信息是指深圳地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最低销售价格信息(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要求提供相应合同或者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应当包含销售价格、医疗机构等主要信息并作明显标注。销售周期内未在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有销售记录的产品,填写1家深圳市外三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最低销售价格信息。深圳市内和市外均无销售价格的产品,按要求提供相关承诺(详见系统无价格承诺函)。三是选择经审核通过后的申报产品进行报名操作。
(二)允许同一申报产品有多个规格型号,但在正式信息申报时应当予以明确。
(三)报名时,同一申报产品下有多个规格型号的,均纳入报名范围。
(四)未按时进行正式信息申报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交易中心将对申报企业及产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申报企业和产品方能参与价格谈判。
(五)《正式信息申报详细操作指引》见本公告附件。
七、谈判方式和时间
谈判企业按报价通知(另行发布)要求参与现场谈判。
八、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发布本次价格谈判相关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报名、产品分类信息公开和谈判基准价信息公开等,敬请留意。
九、联系方式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9楼
电话:0755-88653268
十、其他
(一)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在深圳公立医疗机构有采购记录的医用干式胶片产品纳入本次价格谈判公告通知范围(详见附件3),未纳入公告通知范围但在本次谈判品种范围内的产品亦可参与。
(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关工作无法进行的,经上报医疗保障部门同意后,交易中心可宣布相关工作暂停,并择时再行开展。
(三)本次价格谈判结果执行时间等事项由医疗保障部门另行公布。
(四)本次价格谈判采购文件解读网络会议时间:2023年2月27日10:00。每个企业可指派1-2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网上腾讯会议号:344-714-29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