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公立医疗机构关于开展2018年高值医用耗材议价谈判的通知
各有关耗材配送(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据《河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公立医院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2018〕5号)文件精神,根据鹤壁市卫计委的工作安排,为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管理,经鹤壁市1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商定,决定开展2018年省挂网部分高值耗材联合集中采购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价主体
鹤壁市人民医院、鹤壁市中医院、鹤壁市妇幼保健院、鹤壁市第三人民医院、鹤煤总医院、浚县人民医院、淇县人民医院、浚县中医院、浚县妇幼保健院、淇县中医院、淇县妇幼保健院11家公立医院组成高值耗村集中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进行先行先试联合集中采购。
牵头单位:鹤壁市人民医院
二、议价机构
鹤壁市公立医院高值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抽取高值耗材使用专家、耗材管理专家,成立议价谈判小组。议价谈判工作实行专家负责制,直接与高值耗材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采购成交价格。
三、议价范围
本通知中议价谈判的高值医用耗材是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上挂网目录高值耗材,在近两年内鹤壁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详见附件1《鹤壁市公立医院高值耗材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目录[第一批]》。
四、议价时间地点
议价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8:00整
议价地点:鹤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22会议室
固定电话:0392—3369320
五、有关事宜
(-)在《鹤壁市公立医院高值耗材联合集中采购议价目录(第一批)》(见附件1)目录内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委托一家经营企业(需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完成注册)参与议价。
(二)企业谈判代表按照议价谈判序号依次进入议价现场与议价谈判小组进行面对面议价。参加议价谈判的企业代表不得超过3人。
(三)议价谈判小组根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的省内均价及鹤壁市现行最低交易价为参考,结合临床使用等情况对企业初始报价进行合理性确认,并对确认报价不合理的给出一个建议价格,企业对建议价进行确认;企业对建议价有异议,可进行第二轮报价,二次报价仍不合理即淘汰,议价结束。淘汰品种公立医院不得釆购,议价谈判小组与企业谈判代表进行议价中遇到有关问题,由议价管理组指导协调研究解决。
(四)所有入围品种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能够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采购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要求,开展高值耗材“网上采购配送”。未递交“网上采购配送”承诺书的,取消其产品在鹤壁市的销售,取消配送企业配送权。
(五)议定的价格为供应我市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实际采购价(购进价),原则上在本采购周期(12个月)内不得变动。如经省招标并中标的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产品品规价格低于我市医联体议价价格,必须按省中标价格执行(鹤壁市高值耗材采购与河南省医药采购系统实行价格联动机制,价格低者为采购交易价格)。(遇突发供应紧缺等特殊情况,应与供应企业重新协商价格,保证临床耗材使用需求)。
(六)议价结果供医联体成员单位所有,在有效成交期限内,企业必须保障供应,不得擅自撤网或调高价格。如出现擅自撤网、无故断货或调高价格、不正当竞争等现象,列入“黑名单”,取消该企业全品种本年度和下年度在鹤壁市场的供货资格。
(七)议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嫌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取消议价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鹤壁市公立医院高值耗材联合集中采购工作小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