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函》(青医保局函〔2019〕28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报名,对申报的产品信息及配送企业资质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8:00。信息审核未通过的产品不再进行公示,请相关企业按照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联系电话:0971-6121252(业务咨询)
0971-8168728(质疑申诉)
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