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本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工作,结合广东联盟等全国省级集采中选价格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限价进行联动调整,并组织有关企业报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价联动调整原则
联动广东联盟等全国省级抗原试剂集采中选价格最低价,将本市单人份抗原试剂最高指导限价调整为3.9元。
二、组织报价及相关要求
(一)报价要求。企业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指导限价和本企业全国省级集中采购中选价格。鼓励企业综合考虑本市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主动降低供应价格。
(二)报价格式。企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申报表”(见附件)格式及内容要求填写拟申报的产品及价格信息(包含配送费用),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多人份包装产品须在申报表“规格型号”中明确标注,参考最高指导限价进行合理报价,为医药机构、检测机构提供多种选择。
(三)申报方式。为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接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业将加盖公章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产品申报表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czxqxk@ybj.beijing.gov.cn,同时须将电子版一并发送。
(四)申报时间。限价联动调整报价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至5月23日16时,后续持续开展。
(五)挂网程序。本市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和产品及时予以挂网,先报先挂,持续开展,供本市医药机构、检测机构采购使用。本市已挂网抗原试剂企业均应参加本次报价。对未申报或报价不符合原则的产品,将取消挂网或不予挂网,但后续仍可继续申报。
咨询电话:010-89152634
微信群: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9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