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巩义、兰考、汝州、滑县、长垣、邓州、永城、固始、鹿邑、新蔡县(市)医疗保障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驻郑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我省与山东等省份组成鲁晋冀豫联盟,对血管介入治疗类压力泵、血管介入治疗类可回收腔静脉滤器、腹股沟疝补片(网塞和立体片)、切口保护器、一次性使用不可吸收高分子结扎夹(血管结扎夹,第三类医疗器械)开展了集中带量采购。为确保鲁晋冀豫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本次鲁晋冀豫联盟带量采购品种为血管介入治疗类压力泵、血管介入治疗类可回收腔静脉滤器、腹股沟疝补片(网塞和立体片)、切口保护器、一次性使用不可吸收高分子结扎夹(血管结扎夹,第三类医疗器械)。中选结果见附件。
二、机构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以及参与报量的其它各类医疗机构均应按要求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三、采购周期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1年,协议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四、时间安排
(一)相关产品增补挂网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辟绿色通道,于2022年6月15日前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增补相关产品信息,同时,于执行日前做好新旧挂网产品信息的衔接,确保网上采购渠道畅通。
(二)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
2022年6月26日前,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并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配送关系建立后,原则上在采购周期内不能变更。中选企业作为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选择配送能力强、规模大、覆盖率高、信誉好的配送企业,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2022年6月27日前,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签订三方电子交易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三)价格调整和执行
2022年6月27日,省医药采购平台统一按中选产品价格挂网交易,各医疗机构要提前按照中选价格采购,做好中选品种的调价、备货等衔接工作,确保7月1日起我省患者能够以中选价格使用中选产品。
五、配套政策
(一)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仍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二)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血管介入治疗类压力泵、血管介入治疗类可回收腔静脉滤器、腹股沟疝补片(网塞和立体片)、切口保护器、一次性使用不可吸收高分子结扎夹(血管结扎夹,第三类医疗器械)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中选产品医保支付限额按照中选价格确定。非中选产品医保支付限额调整至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
(三)其它配套政策
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降低中选企业交易成本。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的基金预付、结余留用等其他相关配套政策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40号)规定执行。未报量的医疗机构不享受结余留用和基金预付政策。如遇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部署,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有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履约监管,严格落实信用评价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推进、按时执行。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