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期,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通报输液港等中心静脉给药装置价格风险处置结果的函》(医保价采函〔2025〕46号)有关工作要求,针对中心静脉导管(CVC)、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导管(PICC)、静脉输液港(PORT)等3类医用耗材,如企业反馈停产停供或暂未提交价格承诺的产品,本市招采子系统均采取暂停采购资格处理。现将部分产品申诉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至3月21日17:00。对产品拟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诉和有效的证明材料递交至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021-31773255、021-31773266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