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药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中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及《“提质效促落实”专题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事项限时办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根据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职责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计29项,其中涉及药品(疫苗)工作17项、耗材工作12项(详见附件)。
二、实施公共服务事项限时办结
根据“一事项一次办”的原则, 减少办理环节,简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实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承诺清单内公共服务事项限时办结。
三、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具体工作要求
(一)医药企业请根据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工作日内到我处办事窗口递交材料办理相关业务。
(二)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
1.申报材料齐全的,窗口出具服务事项业务受理单,我处将在公共服务事项限时办结清单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办理时限从受理申请次日起计算。
2.申报材料如有缺漏,窗口将出具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待材料齐全后再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服务事项限时办结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