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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苏尼特左旗、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号)精神,进一步减轻群众药耗负担,按照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三明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锡医保办字〔2023)16号〕要求,我盟执行三明采购联盟“六病共管”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一)药品
甲氨蝶呤片、醋酸甲地孕酮分散片等19个药品。
(二)耗材
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一次性使用活检钳、一次性热活检钳。
二、实施范围
全盟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均需参加,鼓励非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执行时间
集采中选结果于2025年4月11日起在“三明采购联盟(全国)锡林郭勒盟专区”(网址:https://xlglm,udplat.com)挂网执行。
四、采购周期
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一年度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后,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和省际联盟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同通用名同生产企业同规格剂型的产品,当自治区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低于三明采购联盟挂网价格,优先从自治区平台采购。
五、工作内容
(一)协议采购量
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按照《三明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M-YP2024-1)》及《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M-HC2024-1)》中相关规则确定。
(二)协议签订
各医疗机构与中选生产企业及其确定的配送企业按照中选价格、协议采购量签订三方购销合同。
(三)货款结算
三明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货款由医疗机构通过锡盟专区设立的结算专用账户向配送企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