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京津冀“3+N”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中选产品审核结果已对外进行了公示,申投诉处理意见已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系统“申投诉管理”栏进行了回复。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和中选结果公布表
京津冀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审核结果表和中选结果表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2022年4月25日—2023年4月24日
三、工作要求
(一)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及产品,全部进入贵州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系统(http://61.243.4.248:8031/)进行网上交易。
(二)为保障中选品种供应,根据《关于做好贵州省高值医
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已审核通过的生产企业要加快与配送企业搭建委托关系,以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原则上每个市(州)不低于2家。
(三)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任务量的完成。
(四)根据《贵州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87号)、《关于严格执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45号)文件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在平台上公开交易,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网上采购活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